关于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5-25 点击数:3255新闻来源:

关于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23日 下午1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和有关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正确理解和掌握《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有关增修订内容,保证《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顺利实施,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报名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地域划分举办15次宣传(培训)工作会议,有关计划安排请见附件1。
二、会议(培训)主要内容:
(一)传达和解读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相关政策与技术要求;
(二)讲解《中国药典》2015年版制修订的总体思路;解读主要增修订内容,并对影响面较大的增修订内容进行重点提示和告知;
(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组织相关的检测技术研讨与仪器实操演示,强化宣传培训的实用性;
(四)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三、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报名组织工作。有关参会报名等事项请见附件2。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随时关注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chp.org.cn;www.cfdaied.org
附件:1. 《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工作会议时间
计划与区域安排
2. 参会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二○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中国药典》2015年版宣传(培训)工作会议
时间计划与区域安排
2015年05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01期
05月25日,周一
05月26-28日
北京
北京 天津 内蒙
2015年06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02期
06月01日,周一
06月02-04日
广州
广东
第03期
06月02日,周二
06月03-05日
武汉
湖北、湖南
第04期
06月15日,周一
06月16-18日
乌鲁木齐
新疆 青海
2015年07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05期
07月06日,周一
07月07-09日
杭州
浙江 福建
第06期
07月07日,周二
07月08-10日
上海
上海 江西
第07期
07月20日,周一
07月21-23日
南京
江苏安徽
第08期
07月21日,周二
07月22-24日
济南
山东
2015年08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09期
08月03日,周一
08月04-06日
长春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2015年09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10期
09月07日,周一
09月08-10日
太原
山西 河北
2015年10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11期
10月12日,周一
10月13-15日
郑州
河南
第12期
10月13日,周二
10月14-16日
西安
陕西 甘肃 宁夏
第13期
10月19日,周一
10月20-22日
贵阳
贵州 云南
2015年11月
期次
报到时间
会议时间
举办地
建议参加区域
第14期
11月02日,周一
11月03-05日
成都
重庆 四川 西藏
第15期
11月09日,周一
11月10-12日
海口
广西 海南
备注: 1、期次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请随时关注药典委网站。
2、具体地点见报到通知。


附件2:
参会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参会代表请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报名,报名网址:http://train.chp.org.cn:9090/train/trainInfo_findIndex.do(建议使用IE10、IE11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获得******浏览效果)。
二、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1)会议收取会议(培训)费1000元/人,或可以选择2000元/人。请在报名的同时汇款。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可安排辖区内30个免会议(培训)费的系统内代表参会。
(3)汇款信息:请进入国家药典委员会培训报名系统进行缴费。
三、会议资料:
《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主要增修订内容汇编和其他解读资料。
按2000元/人收取会议(培训)费的代表,另外赠送《中国药品通用名称》1本和《国内外药品标准对比分析手册(基本药物卷)》1套。
四、会议期间将为参会代表免费提供工作午餐。
五、药品监管系统内免收会议(培训)费的参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进行登记报名,并同时将代表名单和详细信息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寄送国家药典委员会(附表1)。
六、所有参会代表请及时登陆国家药典会网站下载并打印会议报到通知。
七、检测技术研讨与仪器实操演示等有关安排,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关于网上报名技术问题的联系方式:
,请联系
国家药典委员会
联系人:朱宁生、刘志勇
电 话:010-67079572,13901297019
010-67079575,18701469692
传 真:010-67165370
(二)会务(包括食宿安排)联系方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
联系人:姚立辉、王信
电 话:010-63364088,18500081527
传 真:010-63327585
附表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名回执表
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地: 期次: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 位
电话(含区号)
E-mail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单位: (公章)
注:此表可自行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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