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1月-12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公告(第199号)
发布日期:2017-11-9 点击数:763新闻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为做好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的相关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安排咨询时间,

保证咨询工作质量,现将201711-12月咨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时间

咨询部门

20171103

审评二部

20171110

审评三部

20171117

审评四部

20171124

审评五部

20171201

审评六部

20171208

综合业务处

20171215

审评一部

20171222

审评二部

20171229

审评三部

  

  注:咨询部门具体职能详见器审中心网站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119

 

上一条:总局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第134号)   下一条: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的通告及解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员登录|会员注册|忘记密码|航空信息|火车信息|气象信息|旅游信息
  版权所有: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分会  WWW.CNCAMDA.ORG
电话:010-68330336  邮政编码:100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815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目前您是第4167407位     技术支持:温州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