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协会名义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6-6 点击数:356 次 新闻来源: |
各相关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称税委会)已启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鼓励行业协(商)会汇总其会员需求,代表其会员提出申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报系统于2019年5月31日开通,在华企业及协(商)会可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站https://gszx.mof.gov.cn)注册、登录,并开始填写排除申请。6月3日排除申报系统将开始接受第一批商品排除申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也在网上发布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填报说明》(见附件2)。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本着鼓励行业协会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符合本行业商品排除申请更具说服力。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决定做为参与排除工作申请的商协会,代表会员单位参与排除工作申请。 因同一个税号商品,企业已经向行业协(商)会提交信息,且已由行业协(商)会汇总填报的,企业不能重复填报。请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确定是否参与协会端口统一填报。确定参与协会统一填报的,请提交排除工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我协会代表企业提交排除申请。同时提交书面和电子版信息一致的排除申请所需要的四项信息,包括:商品基本信息、企业近 3 年进口情况、企业影响和排除理由,并提交所递交材料真实性说明(加盖公章)。 即日起至6月26日接受第一批排除工作委托申请。我协会将按照开通申请通道、接受排除委托、材料审查、专家会讨论、出具排除声明、组织完成网上填报的程序开展此项工作。
2.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申请填报说明.pdf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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