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5/7/14 点击数:1021 次 新闻来源: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7-14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器械命名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xy@cfd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命名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3098758。
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来源:CFDA |
| 上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公告(2015年第102号) | 下一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