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搬迁有关事宜的公告(第332号) |
发布日期:2023-9-22 点击数:482 次 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根据国家药监局整体工作部署,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将由大成广场办公区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安排 (一)搬迁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下午、10月7日—10月11日大厅暂停对外服务,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恢复对外服务。 (二)新址信息 大厅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一区2号楼一层,邮编100076,联系方式:010-88331866。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 二、邮件资料接收工作调整 自2023年9月28日起,大成广场办公区将不再接收各类邮件。如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请寄往新址,并注明业务类别。为保证邮件资料投递安全,请提前规划好邮寄时间。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3年9月21日 |
上一条:关于2023年11月~12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通告(2023年第37号) | 下一条:国家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