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搬迁有关事宜的公告(第332号)
发布日期:2023-9-22 点击数:483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整体工作部署,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将由大成广场办公区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安排

(一)搬迁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下午、10月7日—10月11日大厅暂停对外服务,2023年10月12日上午9:00恢复对外服务。

(二)新址信息

大厅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一区2号楼一层,邮编100076,联系方式:010-88331866。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

二、邮件资料接收工作调整

自2023年9月28日起,大成广场办公区将不再接收各类邮件。如需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资料,请寄往新址,并注明业务类别。为保证邮件资料投递安全,请提前规划好邮寄时间。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3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11月~12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通告(2023年第37号)   下一条:国家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座谈会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会员登录|会员注册|忘记密码|航空信息|火车信息|旅游信息
  版权所有: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分会  WWW.CNCAMDA.ORG
电话:010-68330336  邮政编码:100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2109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目前您是第4207415位     技术支持:温州百度